关于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1-11-08浏览次数:883

 

各部门、院(系):
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经学校党委研究,学校纪委组织赴潍坊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展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11月9日下午、10日下午
二、活动地点:潍坊市检察院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全校处级干部,基建处、总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学生处等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教务处各科科长、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四、车辆安排:
1、发车时间: 11月9日、10日,每下午安排两辆车,第一班发车时间为下午14:00,第二班为下午15:00。(人员乘车安排参照附表)
2、发车地点:在校行政楼前(附属医院的参观人员,请自行前往,学校不单独安排车辆;10日下午15:30一辆车途经奎文校区东门)。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活动,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保证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逐级向纪委请假。
2、活动期间将手机关闭。
3、注意保持良好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潍坊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潍坊医学院办公室
潍坊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8日

http://www.wfmc.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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