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开设2023年度国际课程的通知

作者:来源:OA推送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713

关于申请开设2023年度国际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近年来,学校大力支持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构建高水平国际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23年度国际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 受邀开课教师应为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全职教师或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所在学校开设相同或相近课程。每门课程授课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2. 国际课程原则上全英文小班授课,每个课堂不超30。超出的学生可作为旁听生参加学习,但不参与课程考核,不授予学分

3. 国际课程每门教学时数在10~30学时,每天授课时间原则上2~4学时,10学时为1学分

二、申报流程

1. 各学院组织发动并联系国外专家,确定拟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开课形式、课程内容、授课对象等。

2. 学院填写《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开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21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oreignaffairs@wfmc.edu.cn。课程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开课形式请在汇总表中标明。

3. 计划在本年度开课,但暂时无法确定授课时间的,可仅填写预计授课时间,并于3月21日前一并提交,以便学校统筹把握开课计划并批准拟开课程。

4. 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上年度学院开课情况、已开课程教学效果及学生评价反馈情况等,确定本年度开设课程,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学院。

5. 批准开课的学院组织课程实施。立项课程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完成授课。

三、课程实施规定

1. 本年度课程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线下授课的请注意核算课程经费,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预算标准。

2. 国际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安排督导专家听课并进行教学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专家课时费发放和第二年开课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跟踪课程实施,确保课程实施效果原则上需在开课前三天将授课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发至国合处,以便协调督导专家听课。

4.学院负责留存课程实施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课照片、录像、课件、讲义资料、学生作业等课程考试和考核形式不做统一要求,但应在课程结束及时按要求报送考试或考核说明材料、考试或考核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学生成绩等材料。

5. 课程结束后由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完成课程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课程评价的依据之一。学院负责开课时或结课后在学校官网发布相关新闻

6. 其他具体要求将在课程审批立项后单独发至开课学院。

四、其他

1. 学校鼓励二级学院以开设国际课程实施为契机,与授课专家及其所在高校建立友好关系并开展各类合作。

2. 国际课程申报、实施和国际合作等未尽事宜请联系国合处外事科,电话:0536-8462236。

附件1.《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潍医外字2017(10)号)

2.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开设申请表

3.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213



附件2:潍坊医学院国际课程开设申请表.docx

附件3:潍坊医学院2023年度国际课程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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