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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系(院):
关于开放“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的通知
为方便暂不具备上网条件部分省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经我处研究决定,开放“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现就做好毕业生与这部分接收单位的签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与省内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接收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需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与接收单位签定纸质就业协议书。 二、签定纸质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办法为: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已在网上签约或已申请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除外),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鉴证部门登陆“信息网”就业主管部门专区,使用“省内就业协议书鉴证”栏目中新增的“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功能,审核毕业生纸质协议书和网上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信息网”上鉴证通过,并留存一份纸质协议书备案。 三、毕业生在离校前与省内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负责审查就业协议书内容及网上信息,并存档一份用于就业方案审核;毕业生在离校后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的,由办理鉴证手续的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改派手续。
潍坊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00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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