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招聘信息


 

德州军分区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统一部署,我区2008年非现役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吸纳社会优秀人才服务部队建设,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非现役文职人员工作性质:

非现役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二、招聘专业:

根据规定的编制和任务需要,2008年我区招聘文职人员专业为护理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正规院校应届毕业生,原籍在德州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德州军分区第一干休所卫生所护士,2名;

德州军分区第二干休所门诊部护士,1名。

五、文职人员的政治待遇:

文职人员有参加部队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的权利。

六、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工作任务、实际贡献确定工资待遇水平;实行属地化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文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参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行业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享受军队服务津贴和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军队服务津贴具体标准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标准按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的发放依据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财务部门为文职人员建立供应档案,按月发放工资、房租补贴和住房补贴,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应由文职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七、招聘工作阶段划分:

报名初审阶段:414--421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德州军分区政治部报名应聘,现场接受初审。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军分区招聘委员会将派出工作人员到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等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军分区招聘委员会确定。

理论考试阶段:524--528日。考试由济南军区统一组织,考试专业为护理专业,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均为上机操作),由军区确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向应聘人员公布,作为聘用文职人员的重要依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政审体检阶段:625--710日。应聘人员政审参照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的政审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军分区招聘委员会根据应聘者综合测试、政审、体检等结果,按照编配相符、公平择优的原则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上报审定阶段:715--731,军分区将初选人员名单及相关表格报省军区政治部,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权限审批。正式下发聘用通知,明确招聘对象、聘用岗位和聘用期限。

建立聘用关系 81820日,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建立聘用关系。

 

德州军分区政治部

 

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柴文刚(德州军分区政治部干部科长)  电话:0534—26396622639666  手机:1350534467915998779880

  址:德州市东方红西路802号德州军分区政治部    邮编:25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