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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四○一医院招聘初级专业技术文职人员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解放军四〇一医院对外公开招聘初级
专业技术文职人员。
一、招聘专业及等级:护系列、技系列、药系列,以上专业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护系列:应届本科毕业生20
人;社会流动人才 20 人。
技系列:检验科技师
2 人;输血科技师 1 人(仅限男性);放射科技师
1 人(仅限男
性);放疗科技师
1 人(仅限男性);特检科技师
2 人;病理科技师 1 人。
药系列:药师
2 人。
三、招聘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形象。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社会流动人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
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按10%的比例放宽到继续教育大专学历,同时应具有国家统一颁发并连续注
册的护士执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护(药、技)师资格的年龄不超过30岁,具备护士资格的年龄不超
过26岁,男性身高在
1.70米
以上,女性身高在
1.60米
以上。
7、有完善的个人人事档案。
8、具有一定特长、在三甲医院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和学历为五年(四年)一贯制本科或本科以上
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其他:
放射(放疗)科技师: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防护知识,能胜任科室主要设备的操作
使用。具备一定的设备日常维护和维修技术,具有体外震波碎石治疗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
虑。
特检科技师:持有大型仪器上岗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其配套政策享受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
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医院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费50元、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毕业证(所有专业学习经历的证书)、学
位证(应届生提供学校推荐书)、青岛市人才诚信调查所出具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护士执
业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聘书、护士执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论文、
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的
具体时间和事宜。没有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则视为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应聘
投递的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复印件统一用B5纸)。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路22号
邮编:266071
报名具体地点:医院机关楼四楼计划生育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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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9:00-11:30
14:00-17:00
联系电话:0532-83970464、0532-83970205
传真:0532-83970018
请严格按照启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将材料带齐后报名,身高要求为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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