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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为提高课题完成率,保证课题的完成质量和2008年课题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潍坊医学院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潍医科字〔2007〕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在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从科研处网页下载),交所在部系审核汇总。请各部系将汇总情况(包括在研课题总体情况、应完成课题情况、已完成课题情况、延期课题情况等)及汇总的进展报告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
2、凡2007年12月前应完成的项目,请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进行总结,于2007年11月30日前提交总结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凡到期不能完成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仍须填写《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
3、凡未经项目鉴定或未提交《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2008年项目。
联系人
牟青杰
电话 2602649 电子信箱
jhk@wfmc.edu.cn
附件
《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
科研处
200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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