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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07 下半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是教育部为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其成绩主要用于选
拔公费出国留学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7 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函
[2007]1 号)精神和省外语培训中心的统一安排,现将报名、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日期和语种
下半年考试日期定于 2007 年 12 月 15 日,考英语( PETS-5 ),口试日期为12月15日下午和12月
16日上午。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日期:考试报名时间截至 10 月 23 日。不接受逾期报名。
报名地点: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
报名办法:
1 、填写报名登记表(部门盖章),连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
片一张(准考证用),报名费,于 10 月 22 日(下周一)上午 10 : 30 前,交到师资科,周一下午由
学校统一到济南报名,也可个人自行到济南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 、有关英语考试的详细信息以及法、德、日、俄语的报名和考试地点,可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
www.neea.edu.cn 查询。 3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英语( PETS-5 )的考试费为每人 200 元。需要邮寄成绩的考生交邮寄费
15 元。 三、报名人员范围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
12号)要求,申报人员须通过 PETS-5 或 BFT 高级考试。 1 、申报 2007 年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
2 、今后欲申报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和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3 、其他在职人员。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本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和合格证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本考 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个人领取成绩
单或合格证须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合格证每份收工本费 5 元。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的参考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
决定。 本次报名时间紧,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看通知报名。
人事处 2007 年 10 月 20 日
附: 1 、报名登记表
2 、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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