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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潍坊市人事局、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关于评选第三届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潍人字( 2007 )
75 号),现就我院推荐第三届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院在职人员。“双肩挑”人员向所在教学部系(院)提出申请。凡已荣获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中,为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做出显著成绩者;
2 、在弘扬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3 、在科学技术开发与应用,科技咨询与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做出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名额:
各部门推荐 1 — 2 名候选人(人数少的部系推荐 1 人)。我院择优评选 2 人上报。全市评选数额 30 名,并从候
选人中择优推荐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2 — 3 名。 四、推荐上报材料
1 、《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十份;
2 、《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二十一份,五百字左右,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
3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鉴定证书等,可用复印件)。
五、推荐时间: 6 月 15 日前,上述推荐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六、推荐程序与要求
1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推荐要向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倾斜。 2 、人事处、科研处牵头,组成专家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上报候选人员的事迹和材料,择优评选出我院潍坊市优
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2 名。 3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市科协。
人事处 科研处 2007 年 6 月 7 日
附:
1、《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潍坊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事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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