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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问题的通知 各部、系(院)、各单位: 为创造有利于吸引、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 精神,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给予外语、计算机免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25日前填好《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见附件),连同免试资格证明材料(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表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个人按时填写完毕及时送交师资科,因过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人 事 处 2006年4月19日 附件: 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