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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中医药“十一五”科技攻关及2005-2006年度普通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部系、院、附属医院、教研(研究)室: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中医药立项课题的管理,根据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中医药“十一五”科技攻关及2005-2006年度普通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山东省中医药“十一五”科技攻关及2005—2006年度普通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凡列入省中医局中医药“十一五”科技攻关及2005—2006年度普通计划课题均属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历年超期课题)。
二、检查方式:课题检查采用书面汇报方式进行。
三、填报材料:课题负责人要根据课题立项时与省中医局签定的《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合同书》填报下列有关材料:
1.按计划正在执行的课题,需填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
2.按计划准备结题的课题,需填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
3.已经结题或通过鉴定的课题上报《鉴定证书》。
4.未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的(包括历年超期课题),必须详细写明原因。
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完成情况的检查是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我院追踪课题进展的主要方式,希望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课题的验收和检查工作,能完成的项目争取在春节前组织鉴定。上述材料均须课题负责人签字、部系汇总,并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鉴定证书》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科研处。电话:2602649,联系人:李若葆
牟青杰
附件:1.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
2.山东省中医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07-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