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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潍坊医学院学科、实验室评估调查表》的通知
各部、系,附属医院、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为“十一五”期间省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院级重点学科调整以及我院科技实力优化重组等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了《潍坊医学院学科、实验室评估调查表》(见附件),请各部系、学科(实验室)下载表格后如实地填写。
1、各部系和相关学科要高度重视此次表格的填报工作。表格填写由各部系具体组织。
2、表格中所填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属于本学科的有关数据不得填写,请各部系审查所辖学科的数据。
3、省级、院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和硕士点所在学科必须填报该表。鉴于医学学科特点,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填报,其它学科以二级学科填报。其它学科材料是否填报由各部系根据学科的研究实力决定。
4、各学科表格填好后,交所在部系审查。然后以部系为单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3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06年3月10日
附件:潍坊医学院学科、实验室评估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