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身心健康,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服务意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医学检验基本知识、方法和操作技能,能够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血站、检验检疫、医学科研、高等医学院校等单位从事医学检验及检疫工作的实用型高级医学检验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医用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血细胞形态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检验技术。
3、熟悉常用检验仪器的基本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
4、了解医学检验前沿学科的基本理论、技术和发展动态。
5、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社会交往与协调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和时间安排
标准学制4年,并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提前或延后完成学业,但延后最多不超过2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检验技术
2、主要课程:生物化学、医学统计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寄生虫学、微生物学、免疫学、诊断学、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输血与检验、临床微生物学及检验、临床免疫学及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血液学及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通修课、专业主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教学五部分,共计195学分。其中通修课57学分,专业主修课59学分,专业选修课23学分,公共选修课12学分,军事训练、课程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44学分。通修课和专业主修课为必修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分之比为1:0.3,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分之比为1:0.9。
六、教学相关安排
详细安排见潍坊医学院教务处印发“医学检验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表1-8。
七、课程考核及学位授予
课程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按照《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